四川省2012年上半年岗位培训考试报名于2月20日前额满为止。请抓紧时间报名;报名电话:028-65515512,65638130

各位考生: 
  你们好!
  为确保今年岗位培训考试公平、公正、安全、顺利进行,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请你们注意以下事项:

一、考生须知
  1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(缺一不可)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两证放在桌子右上角。
  2、考生进入考场,应携带2B铅笔、橡皮、计算器(无声、无编程功能)和蓝(黑)墨水钢笔(签字笔)或圆珠笔。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资料、提包等物品进入考场,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。
  3、考场内严禁使用移动电话、电子计事本等通讯工具和器材,已带的必须切断电源,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。
  4、考生答题前应首先用蓝(黑)墨水钢笔(签字笔)或圆珠笔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。答题卡填涂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;在试卷上答题的,必须用蓝(黑)墨水钢笔(签字笔)或圆珠笔作答,字迹清楚、工整。
 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本次考试机读卡更正信息:
  答题卡上考点代号:        考试号:        系印刷错误,不需填写。
  5、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,开考45分钟后,方能交卷退场;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。 
  6、提前交卷的考生,应立即离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、大声喧哗。
  7、严禁将试题、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  8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熟悉考点、考场。
  9、考生因个人原因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、填涂错误等,造成差错的,后果自负。
  10、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,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。
  11、考试结束50天后可通过四川建设人才网www.scbuilder.com 查询考试成绩。

二、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
  1、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监考人员当场给予警示。经警示仍不改正的,取消当次本科目考试资格,责令离开考场。且给予当次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:
  ⑴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,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;
  ⑵ 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,或作特殊标记的;  
  ⑶ 在试卷、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;  
  ⑷ 故意损坏试卷、答题卡的;  
  ⑸ 不按规定时间答题或交卷的;
  ⑹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,或考试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座位的;
  ⑺ 在考场内及禁止的范围内,扰乱考场秩序,影响他人考试的;
  ⑻ 以旁窥、交头接耳、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。
  2、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监考人员取消其当次本科目考试资格,责令其离开考场。且给予其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:  
  ⑴ 夹带、偷看参考资料、利用具有文字存储或音响功能的电子产品、通讯工具或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、手段作答的;
  ⑵ 协助他人答题,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,传递文具、物品,或同意、默许、帮助他人抄袭的; 
  ⑶ 由他人顶替或互以对方身份参加考试的;
  ⑷ 互相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的;  
  ⑸ 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;
  ⑹ 有其它较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。

  我们期望与广大考生一道,共同维护考试纪律,圆满完成考试任务。

 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!

 

 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
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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